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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(江苏省适用)
代码:1273(普通班,美术班)
474(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分段培养)
178(中英合作班)
全称: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自然:公立大学
学校级别:学院
学校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智能大道1号
一.学院概况
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立大学。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,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。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46年9月成立的“江苏省苏州高等工业职业学院”,是苏州最早成立的工科职业技术学校。
目前,学院设有精密制造工程系、机电工程系、电子与通信工程系、软件与服务外包系、经贸管理系、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、国际教育学院、汽车工程系、思想政治教育系、体育部等10个教学单位。35个专业,8000多名全日制学生,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、自动控制、汽车应用、电子信息、工商管理、建筑工程等领域。五年来,学院新增工业机器人、智能控制技术、智能产品开发、云计算技术、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等七个专业。智能制造专业比例高,专业领域高度集中,发展优势突出: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评为教育部示范建设专业,数控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高校品牌专业。机电一体化、工业机器人、数控设备、维修、应用电子技术、软件技术等5个专业要进入江苏省高水平骨干专业行列。云计算技术与应用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技术专业成为苏州高校的优秀新专业。
博士教师占22%,居全省高职首位。有国家重点R&D计划首席科学家1人,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、国家技能大师2人,省级教师、省级“双创人才”、省级“333工程”、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26人。,9个省属高校教学、科技、哲学、社会团队先后获奖。近三年获批省经信委智能机器人及成套装备创新中心、省发改委工业机器人工程实验室、省科技厅工业机器人创造空室等6个平台。近五年被科技部授予“国家众创空”1项,获得国家自费基金、省自费基金、社科基金项目20余项,居全省第一。近年来,已授予753项新的知识产权,其中包括100项发明专利。学院连续获得“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”。
以学院“理事会”为合作平台,校企共建18所企业学院和6所“校中工厂”,2个产教融合实训平台,合作开发118种教材,学院获得机械行业校企合作全国优秀职业学院。校企合作育人成效显著,教学改革硕果累累:2016年获苏州市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,2017年获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,一等奖2项,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,获奖水平和数量均居全省高职院校之首。五年来,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%以上。
同时,学院作为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单位,拥有完善的“奖、贷、助、勤、补、减、免”助学体系,承诺帮助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。围绕创新创业,以学生社团建设为抓手,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校园文化活动。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。近五年来,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6项,二等奖5项,全国“挑战杯”奖10项。毕业设计评审一等奖全省排名第三。学院先后被评为“2017年中国大学声誉榜百强院校”、“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”、“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”。
二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公布的计划为准。
三。录取规则
1.身体健康必须达到教育部体检标准。
2.各专业录取考生科目按江苏省公布的计划执行。
3.录取原则: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,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招生的相关政策,严格执行招生计划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认真阅读考生档案,实行远程网上录取。
4.根据《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》,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如下:
①一般专业考生成绩要求:
必修科目:等级必须达到5合格(或C级及以上);
选考科目:成绩必须达到CD或以上;
②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成绩要求:7门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中不超过3门成绩为D级或不合格科目数(技术类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)。
5.具体录取方式:
录取方式:对于进阶考生,以分数为准,遵循志愿决定是否录取,录取的专业。即在录取过程中,文理科考生总分相同的,按照语文、数学科目和附加题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如仍相同,文科考生按语文(不含加分)、数学、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理科考生按数学(不含加分)、语文、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。艺术类考生总分相同的,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;如仍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。
6.本细则未尽事宜,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政策规定执行。
四。费用
学费标准:文科专业4700元/年,工科专业5300元/年,艺术专业6800元/年,中英合作班13000元/年;
住宿费:1200元/学年;
中介费:800元/学年(实际结算,多退少补)。
动词 (verb的缩写)监督和保证
1.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,实施招生工作“阳光工程”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执行和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“六不准”、“十不准”、“十不准”、“三十不准”的要求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。
2.学院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”,制定了学院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。学院纪委和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纪律检查,并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。
不及物动词咨询和联系信息
地址 :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智能大道1号
联系电话:0512-66550867,66551750
传True:0512-66570213,665508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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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:穗工学院招生办微信:sgy-zs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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